第(3/3)页 “队长,这是林辰的笔录,有些奇怪,他说田三金是被人收买了,企图用一百万买下他的两条腿。” 张警官直接交给了负责这件案子的队长。 “一百万买下他的两条腿?”队长也面露古怪,“他的个人资料调查清楚了吗?这样一个从农村来上大学的普通人,怎么可能有这种经历?” “调查清楚了,我也觉得这不可能,不过我还是先去讯问田三金和他的那些打手。” “去吧。”队长摆了摆手,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件事恐怕并没有这么简单,便转身走向自己的办公桌,查看起涉事人的资料。 队长没有等到张警官带回来的新口供,却迎来了田三金雇佣的律师,以及对方提出的要求。 “什么?!”看着眼前西装革履,戴着金丝眼镜,一丝不苟的律师,队长嘴角抽了抽,惊讶道:“您是说,您的当事人准备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林辰?” “是的,陈队,我方当事人被检查出左手五根手指指骨都有不同程度的骨裂,31颗牙齿也都被林辰拔除,已达成重伤标准。” 姓王的律师侃侃而谈: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……” 王律师话还没说完,就被陈队不耐烦的打断了,他摆了摆手,道:“王律师,法律的条条框框我记得很清楚,不需要您给我再重新背一遍了。” “不过,您这边确定要起诉的话,那我们警方会马上启动立案侦查,并将案件移交检察院了。”陈队说道。 反正现在证据充足,不管林辰有什么理由,等上了法庭以后,林辰最少都要判一个防卫过当加故意伤害罪。 更要命的是,田三金的那些伤都是在他躺下以后继续被施暴才有的,单是这一点,林辰的正当防卫就不成立了…… (这里也是提醒大家,和人打架的时候要见好就收,不然就从正当防卫的有理变成无理了。) (本章完) 第(3/3)页